发布时间:2024-06-11 15:01:49 浏览量:1454 编辑: lyp 来源:
事关“养老钱”保值增值的个人养老金制度已实施一年多时间,吸引了超过6000万人参与。近日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相关负责人表示,下一步将积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,全面推开个人养老金制度,提高其覆盖率和缴费水平。

作为我国养老金保险体系第三支柱的重要制度设计,个人养老金制度已在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西安、成都等36个城市和地区先行。数据显示,个人养老金制度对不同年龄段人群的吸引力有差异。31岁至40岁的中高收入人群是个人养老金账户开户、缴费和购买产品的主力军,而吸引他们最主要的原因是“提前为退休养老做准备”和“抵税”。
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《证券日报》记者表示,当前个人养老金账户开设和投资处于稳定状态,一方面人们对当前经济和个人收入的调整分配需要进行适应和重构,另一方面人们的投资消费行为更趋于保守谨慎,对投资回报的预期结果和现实需要做出更多的平衡考量。
从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看,个人养老金专项产品包括理财、储蓄、保险、基金四类。截至目前,个人养老金专项产品有762款,其中储蓄产品465款,基金产品192款,保险产品82款,理财产品23款。
值得关注的是,参加个人养老金,一方面可以享受税收优惠,每年最高12000元缴存额度,每年最高可省5400元;另一方面,可以享费率优惠,基金一折申购。个人养老金产品完全采用市场化运作,投资标的丰富,选择自由,能够满足参加人不同类型的投资偏好。
“个人养老金的发展应当更多面向年轻人。年轻人越早开始投资,未来的收益就越大,这与金融学中的‘滚雪球’效应相符合。年轻人可以考虑投资权益类产品和保险类产品,因为权益类产品长期来看收益高于固定收益类产品,而保险类产品寿命越长,获益越多。”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胡继晔表示。
胡继晔认为,根据新“国九条”,未来5年我国将基本形成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框架,权益类养老金融产品将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,长期投资权益类产品应当能够带来很好的回报。

要完善税优政策。建议我国适当提高个人养老金的税前抵扣标准;同时,可研究与探索对低收入群体参加个人养老金实施匹配缴费制度,进一步鼓励低收入群体参加个人养老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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